《鏡電視》大選製播政論節目違反營運計畫 NCC僅要求改正未罰款

上報快訊 2024年01月24日 15:55:00
《鏡電視》去年10月推出「大選鏡來講-2024選戰論壇」,今遭NCC要求改正未罰款。(取自《鏡電視》新聞官網)

《鏡電視》去年10月推出「大選鏡來講-2024選戰論壇」,今遭NCC要求改正未罰款。(取自《鏡電視》新聞官網)

《鏡電視》先前申設新聞台時,曾承諾不會製作談話性政論節目,但沒想到,總統大選前,《鏡電視》竟在去年10月推出「大選鏡來講-2024選戰論壇」。對此,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稱:NCC)今天(24日)日第1103次委員會議審議《鏡電視》公司所屬《鏡電視》新聞台未經申請變更營運計畫案,決議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5、61條等相關規定予以核處,並命該公司於文到之次日起改正,屆期不改正,得按次處罰。不過,NCC這次並未罰款,而是記《鏡電視》「警告」一支。

 

根據NCC表示,《鏡電視》為強調該公司所屬「鏡電視新聞台」與其他新聞頻道之差異,於申設時所提營運計畫、補正說明及到會陳述時均指出,該頻道全日不製播新聞性政論節目,惟該公司未經申請,即自2023年10月16日起,於前揭頻道製播與營運計畫未符之內容(下稱系爭內容)。

 

為釐清案情,該會已依法請該公司陳述意見。NCC表示,經諮詢學者專家提供意見,調查報導是由記者主導,就特定議題進行系統性深度原創調查分析,受訪者為事件當事人、關係人或該領域專家,製作時間較長,新聞台對該調查結果負全責。政論節目則是主持人及來賓對特定議題進行各自詮釋,來賓多非事件當事人或相關人,僅是就事件發表評論,製作時間較短,通常稱來賓言論立場不代表該新聞台立場。

 

NCC委員會議審議確認,系爭內容於形式上與一般通念之新聞性政論節目並無差異,且與營運計畫所載不符,爰決議予以核處。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