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性侵案老師隱匿挨批共犯 北市府稱有通報卻因這規定「報錯人」

上報快訊 2024年08月17日 16:08:00
家長指控,培諾米達幼兒園教保人員明知孩子遭受侵犯卻隱匿不報,應視同共犯。示意圖。(取自freepik)

家長指控,培諾米達幼兒園教保人員明知孩子遭受侵犯卻隱匿不報,應視同共犯。示意圖。(取自freepik)

台北市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兒子毛畯珅涉嫌侵害、猥褻幼童,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針對其犯下224罪,重判28年,但有受害家長指控其他知情卻未報的老師是共犯,也應該追究責任。台北市教育局今天(17日)說明,教保人員均有向負責人報告,按規定應由負責人向上通報卻遭隱匿,已針對負責人開罰。

 

位於北市信義區的培諾米達幼兒園,爆出園長之子毛畯珅涉嫌侵害、猥褻至少6名幼童,檢方還在其手機查獲逾600部私密影像。台北地院連月審理,認為他具幼教背景卻為滿足性慾侵害幼童,且犯後態度惡劣,認定他犯下224罪,判處總刑期達1252年6月,合併執行28年徒刑。

 

不過今天傳出多名受害家長不滿判決結果,認為毛畯珅刑期既然高達1252年,為何不用無期徒刑或最高刑度30年?另外也質疑培諾米達的教保人員均任職超過1年,「怎麼可能不知道毛畯珅惡行?為何從不告知家長此事?」質疑這些教保人員是共犯也應該追究責任。

 

對此,台北市政府教育局今天回應,根據「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通報資訊蒐集查詢處理利用及違法事件通報辦法」第8條規定,負責人以外其他人員知悉相關違法情事時,應向負責人報告,再由負責人向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

 

經追查,此案其餘教保人員皆有向負責人報告,負責人卻隱匿未通報,已依據違反《幼照法》第26條裁處最重罰鍰15萬元,並認定負責人終身不得擔任教保服務機構負責人或財團法人幼兒園董事、監察人。

 

教育局表示,未來會向教保人員宣導多元通報管道,務必確認訊息通報暢通,以利主管機關及時介入處理。(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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