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子星案收賄百萬判7年6月 賴素如今假釋出獄赴士檢報到

上報快訊/袁維駿 2024年10月14日 20:10:00
賴素如涉雙子星弊案收賄百萬元判7年6月定讞,迄今3年9個月今假釋出獄。(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賴素如涉雙子星弊案收賄百萬元判7年6月定讞,迄今3年9個月今假釋出獄。(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國民黨前台北市議員賴素如,2013年捲入台北雙子星案從中收賄100萬元,遭判7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定讞,2020年12月底發監執行,迄今3年9個月,近日獲准假釋。賴素如今天(14日)下午2點多步出宜蘭監獄,在雙胞胎姊姊陪同下離開,依規定,賴必在24小時內前往台北士林地檢署報到,執行假釋保護管束。

 

曾是國民黨政治明星的賴素如,先後擔任多屆台北市議員,也擔任過國民黨發言人,2012年馬英九競選總統連任,賴素如還接下時任黨主席馬英九的辦公室主任要職;此外,賴素如具有律師背景,在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汙案時,還曾擔任辯護律師,但最後主動解除委任。

 

回顧太極雙星案,當時擔任台北市議員的賴素如,審查雙子星大樓開發案時,透過彭姓白手套向太極雙星團隊收賄100萬元,並於審議預算時,提出捷運局應優先評比私地主投資,並在市議會審預算時,施壓捷運局在預算書加註但書,並要求出席委員支持。最終市議會刪除但書,賴素如退回100萬元,但賴的一舉一動全被檢調盯上。

 

檢調追查後,向法院聲押賴素如獲准,並查出賴素如違反《貪汙治罪條利》之職務上收賄罪,台北地院裁定以1500萬元交保。賴素如雖不斷在媒體上喊冤,但法院一審重判10年、褫奪公權5年,二審改判9年、褫奪公權9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高院更一審改判7年6月、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不過2020年12月30日到案執行時,她仍不斷喊冤,強調自己沒有犯罪,沒有收賄。

 

賴素如入監服刑3年9月,今天下午2點多假釋出監,由雙胞胎姊姊到宜蘭監獄接她回家,依規定,賴素如需於出獄24小時內,持保護管束命令等文件,向戶籍地管轄的士林地檢署報到。(責任編輯:許雅慧)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