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右)涉共諜案一審判無罪,今二審宣判仍維持無罪判決。右為郁慕明。(資料照片/王侑聖)
新黨成員王炳忠等5人,日前因涉共諜案遭檢方依《國安法》起訴,一審法官認為並無實證證明王炳忠等人涉案,判5人皆無罪;檢方不滿判決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天(13日)維持判王炳忠等人無罪。
檢方調查,王炳忠、侯漢廷、林明正3人在2014年時結識周泓旭,4人並涉嫌接受中國國台辦人員的指示,組成「新中華兒女學會四人核心決策小組」、「星火秘密小組」等組織。
檢方也指控,王炳忠另外成立「燎原新聞網」、「台大中華復興社」,並以此吸收成員加入,並依《國安法》將王炳忠等5人起訴。
一審審理時,法官認為「新中華兒女學會」是新黨榮譽主席郁慕明成立,期用途僅宣揚自身理念;「台大中華復興社」是台大的社團;「燎原新聞網」則是王炳忠自己成立,皆與中國勢力應無關係,而檢方的組織名單,應為王炳忠等人的支持者,最後判王等5人無罪。
檢方不滿判決結果上訴,高院今天宣判,仍維持王炳忠等5人無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