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成立「鏡電視申設爭議」調閱小組 NCC表遺憾、《鏡電視》嚴正抗議

上報快訊 2024年03月11日 20:37:00
民眾黨團今日上午也舉行記者會,將提案退回NCC此次送交立法院之書面報告,另提案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閱專案小組,履行監督職責。(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民眾黨團今日上午也舉行記者會,將提案退回NCC此次送交立法院之書面報告,另提案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閱專案小組,履行監督職責。(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針對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11日)通過臨時提案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閱專案小組,,民眾黨立委黃國昌9日痛批,整份29頁的NCC業務報告、1萬3千字內容,竟有超過9300字以上是「完全照抄」去年的舊內容。民眾黨團上午舉行記者會,將提案退回NCC此次送交立法院書面報告,另提案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調閱專案小組,履行監督職責。

 

然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稱NCC)傍晚指出,《鏡電視》公司為民間企業,NCC依法審議人民申請案,各項程序及審議期限皆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已竭盡行政調查之可能,並發出三點回應。

 

此外,《鏡電視》發表聲明,表達嚴正抗議。

 

NCC首先指出,已竭盡行政調查的可能。NCC表示,《鏡電視》為民間企業,依法審議人民申請案,各項程序及審議期限皆依照相關規定辦理,已竭盡行政調查可能。

 

針對《鏡電視》議題,NCC已經在2022年3月14日、10月5日、11月3日、12月28日與2023年4月19日,共5次赴立法院備詢與進行專案報告。

 

NCC強調,針對外界關切事項以及鏡電視內部檢舉事項,包含《鏡電視》跟精鏡傳媒的財務爭議及人力、系統共用,股東轉讓股份或代持,負責人變更異動頻繁等問題,已盡可能行政調查,依立法院交委會決議,請金管會、經濟部投審會、法務部、陸委會、國家安全局等單位協助調查後,去年4月18日向立法院正式提交調查報告。同類型的申請案中,已用最嚴格的審查密度及強度,檢視鏡電視相關案件。

 

NCC指出,積極配合檢調調查相關檢舉案。前立委蔡壁如向法務部檢舉NCC審理《鏡電視》案涉有不法,檢調機關依法列他字案,未起訴任何當事人。NCC說,檢調機關將國會議員檢舉案件列為他字案,是司法偵查的正常程序,NCC將配合辦理,外界不用過度解讀。對於立院交委會決議譴責NCC,並成立《鏡電視》申設調閱專案小組,NCC說,明顯以政治力介入過往審議個案,對此深表遺憾。

 

NCC也重申,鏡電視內部治理爭議屬於私權紛爭,應循司法程序解決,而非透過政治或媒體企圖干預。NCC堅守客觀、中立的立場,持續追蹤監理《鏡電視》營運狀況與申設附款履行情形。

 

多位立委今天在立法院質詢中批評「NCC濫權關中天新聞台」等議題,NCC指出,針對中天新聞台換照案及相關裁處案,都依法審議,嚴守客觀、中立及專業立場。根據2023世界新聞自由指數,台灣新聞自由度排名於亞洲名列前茅,NCC絕無迫害新聞自由。

 

 

 

 

 

除此之外,《鏡電視》傍晚也表示,《鏡電視》視申照案,為台灣電視史耗時最久,成立最艱困、NCC審查最嚴格的案件,何弊之有?本公司依法向NCC申請營運許可,申設時程自2019年12月10日起至2022年2月11日取得執照,歷時2年2個月,與國內現有新聞台申設期間相較,為史上審查耗時最久、過程最艱辛的案件,若有高層護航,申照過程豈會如此再三拖延?

 

其次,《鏡電視》認為,恪遵所有附款,受NCC最嚴格監管,何弊之有?本公司於申設通過時,NCC附加42項附款,其中並包含前所未見之14項「保留許可廢止權」,國內從未有任何一家新聞台於申設時受到如此要求。其中諸多附款要求並無法源依據,且主管機關對其他新聞台亦無此要求,與其他同業相較,本公司實為史上受限最多、最嚴格之新聞台,部分立委不為《鏡電視》主持公道便罷,竟還妄稱「《鏡電視》申設及後續『弊案』爭議」,如此是非不分、黑白顛倒,恐怕才是真有弊端。

 

《鏡電視》認為,開播以來獲獎無數,為國內數一數二優質的新聞頻道,何弊之有?

 

《鏡電視》指出,公司產製新聞及節目製播均秉持專業,絕無偏頗,產製作品受新聞領域相關各大獎項肯定,自2022年5月正式開播以來,2022年共計入圍33項得獎17項,2023年計入圍42項得獎21項,為商業電視台中獲獎最多之新聞台,深受業界肯定,絕非有心人士誣指弊案可以抹煞,本公司除表示嚴正抗議,也要予以嚴厲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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